来源:民航故事汇
从网传的判决书及相关媒体报道获取的信息,海航创始人陈峰等多人一审已被判刑:
“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陈峰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16亿元;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21亿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4000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3月24日起至2033年12月2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

二、被告人孙明宇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900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9月1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

三、被告人包启发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2年3月14日起至2025年9月13日止。罚金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

回顾陈峰个人经历:
一、早年与体制内资历
1953年6月生于山西霍州。1984年毕业于联邦德国汉莎航空运输管理学院,随后在中国民航局计划司、国家空中交通管制局工作十余年,积累了民航政策与空管经验。
二、1990—1993:白手起家创办海航
1990年受时任海南省省长刘剑锋之邀,以“航空事务助理”身份主持组建海南省航空公司;省政府只给1,000万元启动资金。
“机生机”融资:用首架波音737反复抵押贷款,再辅以民间募资2.5亿元、银行授信4亿元,一年内凑齐机队。
1993年5月2日,海航首航海口—北京,陈峰亲自在机上端茶送水,完成“第一飞”。

三、1993—2018:掌舵25年,打造万亿帝国
1993—2000年任海南航空董事长;
2000—2018年任海航集团董事局主席。
期间完成多项里程碑:
2000年引进索罗斯2500万美元战略投资。
2003年并购长安航空、新华航空、山西航空,形成“大新华”航空板块。
2008—2017年狂飙突进:3个月内在欧洲连做5笔百亿级并购,尽调最短的只有25天。
2018年7月,联合创始人王健在法国意外身亡,陈峰临危卸任董事局主席,改任集团董事长。
四、2018—2021:债务危机与强制谢幕
2017年起海航流动性危机爆发;2020年2月联合工作组进驻。
2021年9月24日,因涉嫌违法犯罪,被海南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4年8月,证监会认定其对2018—2020年财务造假、巨额资金占用负有领导责任,合计罚款600万元。
在去年年末,曾网传他写的一份情况反映及意见,其中明确他无法接受对他的犯罪指控,并提出个人意见,同时提出尽快公开审理本案的要求。
不知陈老板是否认可此次判决?
海航人又如何看待陈峰被判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