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6日晚间公告,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智慧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南京科远”)被南通分行起诉,要求赔偿原告损失本金2.95亿元及利息,称被告企业在存款过程中存在过错。

  这起涉及2.95亿存款“失踪”的案件,在案发接近4年后再起波澜。

  2020年至2021年期间,科远智慧全资子公司南京科远在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存入3.45亿元定期存款,后续发现其中2.95亿元被非法质押给已吊销的南通瑞豪公司。存款存入当日即被质押,科远智慧声称对质押行为毫不知情,并揭露犯罪团伙伪造公章、冒充员工等操作。  

  2024年12月,南通崇川区法院一审判决浦发银行南通分行向南京科远支付存款本金2.95亿及利息;



  2025年5月南通中院终审维持原判,认定银行需承担全责。因浦发南通分行未履行还款,科远智慧申请强制执行并追加浦发总行为被执行人。

  2025年7月,浦发南通分行在南京玄武法院反诉南京科远及自然人盛某,指控其在存款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接受中间人返现4067万元用于账外发放员工奖励),要求连带赔偿2.95亿本金及利息。  

  科远智慧认为浦发银行以反诉拖延执行,强调终审判决已认定犯罪团伙主导事实,反诉不影响原判决执行。公司在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上公开指责浦发罔顾国企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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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远智慧表示,浦发“先是通过其代理律师谎称7月1日还款,之后却拒不履行,我们向南通方面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偌大的浦发南通行竟然账面没有足够资金,其所作所为令广大股民、储户颠覆三观。我们继续申请追加浦发上海总行作为被执行人。出人意料的是,浦发仍在继续,他们到南京玄武法院起诉我们,要求赔偿他们的损失,可能会扰乱了投资者的判断,其实此举就是浦发为了拖延还款、对抗南通强制执行的伎俩。”  

  浦发银行则试图转嫁责任,指控南京科远存在管理漏洞,包括接受账外返现等行为间接导致风险。其反诉目的是通过侵权之诉争取责任分摊,为拒付存款提供依据。  

  在储蓄合同纠纷中,法院终审认定银行作为保管方需保障存款安全,质押流程违规构成根本违约。而浦发银行新提起的财产侵权纠纷主张存款方自身过错需分担损失,但南通中院此前已明确科远的过错不足以承担2.95亿损失。  

  执行困局源于浦发南通分行账面资金不足,科远智慧申请追加总行为被执行人,反映银行基层风控漏洞及总分行责任划分争议。  

  科远智慧面临重大财务压力,2.95亿占其2024年净利润的117%,但公司称2024年净利润增长56.64%证明经营未受本质影响。审计风险方面,账外返现曾导致2021-2022年财报被出具保留意见,暴露内控缺陷。  

  银行业则面临信任危机。近年来大额存款被非法质押事件频发,如渤海银行案等,暴露银行内控失效、印鉴核验流于形式。浦发银行以反诉拖延执行的行为可能削弱司法权威,加剧企业维权成本。  ;

  短期内南通法院可能加速强制执行程序,但南京诉讼若立案将延缓资金回收。监管机构或介入调查银行反诉合理性,防止滥用司法资源。  

  长期而言,企业需强化存款银行资质审查,杜绝高息返现等违规操作;银行亟待升级核验技术,明确分行权责,避免“以诉拖执”;司法系统需厘清刑民交叉案件中银行责任边界,严惩伪造金融票证行为。  

  关键时间线显示:存款在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被非法质押;2021年11月科远起诉;2024年12月一审银行败诉;2025年5月终审维持原判;2025年7月4日科远申请强制执行,而浦发于7月16日反诉索赔。  

  本案本质是银行试图将刑事犯罪后果转嫁给企业,但终审判决已奠定责任归属。若反诉成为拖延执行工具,将损害司法公信力并加剧市场对银行合规性的质疑。此案折射出中国金融法治化进程中,机构责任、储户保护与司法效率的深层矛盾,需通过监管细化与司法实践创新解决。

  (注:本文结合AI工具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