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 19 岁男子打车从上海虹桥高铁站到浦东新区,本与司机私下谈好 100 元,但付费时不小心付成 1010 元,索要无果,数日后自杀。
据九派新闻 7 月 22 日消息,男子的哥哥郭先生讲述,出事的是家中最小的弟弟,将满 19 岁,第一次来上海,本准备投靠在上海当地打工的堂弟," 但没想到刚到上海就出了这样的事情。"
郭先生介绍,3 月 29 日,弟弟原本从上海虹桥高铁站下车,准备打车到浦东新区宝佳苑小区附近,出站时与一运营车辆司机私自约定了 100 元的车费,因操作失误,支付成了 1010 元,司机收钱后开车离开。弟弟发现后通过微信留言要求退款,司机没有任何回复。

△郭先生从弟弟手机里找到的支付记录。图 / 受访者提供
4 月 3 日晚,哥哥从同伴处得知弟弟有轻生念头,4 日从河南赶赴上海,随后和家人及警方一同寻找,历经近 6 天,最终于 9 日晚上在苏州穹窿山发现弟弟遗体,并确认其于 4 月 6 日凌晨 3 点多喝农药自杀。郭先生称,此前弟弟曾流转于苏州打工。" 有游客主动报案说在山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郭先生听民警说,找到弟弟时,他的周围还有一个敌敌畏的瓶子。
从事发到现在,司机从未主动联系过家属,刚开始跟司机打了一通电话还能打通,后来就再也无法接通。处理完弟弟的后事,郭先生把司机告上法庭,主要诉讼请求是要求司机返还多付的车费。"7 月 16 日开庭,他也没有到场 "。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在社交平台上,疑似有人将司机的车辆、车牌信息以及其他个人信息进行了曝光,相关话题词登上热搜,有不少网友对司机进行谴责,更有直接谩骂的留言。

△部分网友对此事的评论。
19 岁男子错付的车费属于什么性质?男子的家属是否还能主张其他权利?在上述事件中,车主的个人信息被扒,车主如被骚扰、谩骂,是否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国家 " 双千计划 " 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解读。
陈平凡认为,男子多支付的 910 元车费在法律上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司机无合法依据获得乘客多付的款项,导致乘客利益受损,应承担返还义务。从法律层面看,多付的款项可追回。家属已通过民事诉讼要求司机返还多付的 910 元,法院有权判决司机履行返还义务。尽管司机在庭审中缺席,但法律程序仍会推进。
除了追回车费,家属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需证明司机的行为与男子自杀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例如,司机拒不退款可能加剧了男子心理压力,若法院认定其行为具有过错或违反公序良俗,或可支持部分赔偿请求。不过此类主张的成立需结合具体证据和司法裁量。
对于司机个人信息疑遭泄露,律师认为,法律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即使司机存在道德争议,其合法权利仍受保障。该事件反映出制度救助与道德教育的必要性,也警示公民需依法维权、避免极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