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扫一扫,食品标签信息“可听、可播、可放大”,我国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将迈入数字化新阶段。

9月8日,国家卫健委、市监总局发布《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要求,数字标签标示内容应清晰、醒目、易于识读;不得有影响正常阅读的弹窗、飘窗等干扰元素;食品数字标签展示生产者详细地址的,实体标签可简化标注。

该公告是在今年3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了食品数字标签的应用要求。从法规定位来看,食品数字标签并非简单的实体标签电子化,而是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定要求的信息载体创新。

食品标签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向消费者传递食品信息的载体,也是消费者了解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营养成分等关键信息最直接、最普遍的方式,事关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但现实中,食品标签“字太小、看不清”“生产日期找半天”“有效期还要自己算一算”等,成为不少消费者常常遇到的困惑。

而数字标签的实施,意味着消费者通过扫码即可便捷获取食品信息,有效弥补了实体标签信息承载有限、辨识度低的不足。更重要的是,数字标签支持页面缩放、语音朗读、视频解说等功能,将显著提升信息获取的包容性与便利性,尤其照顾到老年群体和视障人士的需求。

除了优化消费体验,数字标签还具有防伪溯源的重要作用。过去发生过一些不良商家对商品生产日期造假的现象,而公告明确规定,数字标签内容不可篡改,任何修改都需记录操作者、时间与具体内容,确保全过程可追溯。这有助于增强食品安全的“能见度”,并助力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对企业而言,数字标签也能带来实质性利好。如实施数字标签后,允许简化实体标签上的生产者地址等信息,能为包装设计腾出更多空间,同时降低油墨与包装物料的使用,符合节能减碳的趋势。此外,鼓励数字标签二维码与包装上其他二维码整合,实现多码合一,也能减少多码并存带来的繁琐与冗余。

当然,作为一项新事物,食品电子标签的推广,难免会经历一个磨合阶段。如在实际操作中,就有必要强化对数字标签应用规范的监督,防止糊弄和形式化。同时,也有必要避免因为过度压缩实体标签信息,给消费者制造新的信息壁垒。在推广过程中须把握好“数实平衡”,确保关键信息在实体标签上仍有清晰标注。

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的推广,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与移动互联网深度融合的积极尝试,既响应了技术发展的趋势,也体现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治理理念。企业也应积极把握政策方向,主动优化食品标签标识,共同构建更加开放、可信、便捷的食品信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