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昆明市医疗保障局对昆明市延安医院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决定,该医院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被罚款84874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违法事实载明,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的行为。

昆明市延安医院官网资料显示,该医院地处昆明市中心,已发展为学科门类齐全,技术力量雄厚,诊疗设备先进,科研实力强大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现有编制床位数2197张,职工2840人,有行政后勤科室23个,临床、医技、门急诊科室44个,心血管疾病诊疗在云南省保持绝对领先地位。

澎湃新闻注意到,今年2月,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刊载“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个人事迹”文章,其中包括昆明市延安医院医保办主任。前述文中提及,该主任精准吃透医保政策精神,牢牢把握各类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起草制定院内医保管理制度,主动加强与院内职能部门和临床、医技科室衔接配合,持续强化内部基金使用监管,努力推动实现“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加高效,医院诊疗行为更加规范,患者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共赢目标。

近年来,医保基金监管不断升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的《关于办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定点医药机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等行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对组织、策划、实施人员,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谈及公立医院套取医保资金,云南医保系统一不愿具名人士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欺诈骗保由表面转为隐匿,医疗卫生行业专业性强,欺诈骗保案件覆盖面广、利益链长、取证困难,因此需要加强部门间的联动配合,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纪检监察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