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金融一线消息,深圳金融监管局今日发布关于黄黎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核准黄黎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的任职资格。

  深圳金融监管局指出,该行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金融监管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个月到任,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公开资料显示,黄黎明拥有丰富的金融行业从业经历,他于2001年加入集团,2014年加入微众银行,彼时微众银行还未正式开业,曾担任筹备组组长、副行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