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研究在新时期后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一个原因即在于参与者从不同的学科视角介入,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鲁迅研究的内容,许多话题由此打开。鲁迅的《摩罗诗力说》侧重对西方浪漫主义文学思潮的译介,属于比较文学的范畴。赵瑞蕻正是从这一学科视野出发,首先将它定性为“我国第一部倡导浪漫主义的纲领性文献”,评价不可谓不高。而此后关于该文的研究,相当一部分就是从这一视角展开的。这一点,即可看出其开创之功。尤应指出者在于,对鲁迅思想的评价,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以瞿秋白的“从进化论到阶级论”为经典论述。人们更多关注鲁迅中后期思想与创作,尤其是后期的杂文创作;对其早期作品和思想,大都视为充满缺陷或有局限性,而多采取弃之不论的态度。这是新时期伊始研究者们所面对的鲁迅研究传统。而其后对鲁迅早期作品及思想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日本学者的影响。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鲁迅早期思想的重要性逐渐被开掘、阐发出来。由此后置视角再来反顾这部出版于1980年代初的著作,便愈发显现出其学术眼光的前瞻性。

时至今日,鲁迅早期五篇文言论文的重要性,学术界早已有定论,此毋庸赘述。鲁迅对语体、句式的选择包含有自觉意识,《摩罗诗力说》模拟骈文四字一句的风格,力求工整对仗;但其拗口的表达方式,每每使读者难以准确把握其意。因此对其加以注释、翻译,是一项有意义且重要的工作。从体例上来说,为鲁迅作品作注释,着先鞭者已不乏其例;而这部书的贡献则在于将注释、翻译、解说结合在了一起,这是其体例上的创新,且这三部分之间互为补充、形成整体。从内容上看,该书既追求通俗易懂,又不乏学理性,将二者融合在了一起。

赵瑞蕻著《鲁迅〈摩罗诗力说〉注释今译解说》,南京大学出版社,2025年2月

一、“注释”

“注释”在全书中占据很大的分量,确实做到了作者自称的“注释力求详尽”。在《摩罗诗力说》中,鲁迅有意在词汇、句式的使用上追求“古”的感觉,一些字词使人望而生畏,注解起来有一定的难度。作者则一一解释清其含义,同时还对多次出现于鲁迅笔下的词汇,列出它的其他出处,方便读者了解鲁迅的用词习惯。

《摩罗诗力说》中提及大量的人名、地名、书名等,文中所写内容涉及多个学科门类,内容极为庞杂。作者在作注时对涉及的人、物、事做了较为完整的介绍,如果它还出现在鲁迅的其他作品中,也列出以供参照。如关于歌德,作者指出鲁迅还在《文化偏至论》中介绍了他在自然科学方面的造诣。再如关于诗歌的产生,这属于文学发生学或文学生产机制的范畴,作者列举了鲁迅在其他文章中的论述,从中不难看出鲁迅诗歌观的演变轨迹。可以说,作者的注释不仅局限于文中所写到的内容,而是着眼于鲁迅著作的整体,将相互关联的内容并置在一起,使读者有一个整体的印象。

《摩罗诗力说》中涉及西方历史文化的知识,不免有舛错或不完整之处,有必要做去伪存真的工作。如鲁迅对易卜生作品《人民公敌》剧情的介绍不准确,作者予以纠正。有的注释则对文中涉及的人和事做相关背景知识的介绍,如文中涉及对拜伦的评价,作者在注释中添补上歌德对其作品《该隐》的评价,这与鲁迅的原文形成了呼应。再如鲁迅在文中比较了拜伦和普希金的不同点,作者也附上赫尔岑的看法。这种注释方式丰富了我们对这两位文学家的理解。

相较而言,作者在“注释”中花费更多精力处理的,则是鲁迅在文中大量引用的外文文献。鲁迅写作此文时,用的是流行的由日文转译的方式,自然不得不受到日文译本的影响,难免有“以讹传讹”之处。赵瑞蕻则凭借自身的外语优势,跨过日文转译本,每一处引文都尽力找到原文,一一呈现在读者面前。作者在“前记”中即举到几例,如尼采说的“新民族的兴起”被鲁迅译为“新生之作”。由此可知,鲁迅为自己筹办的杂志取名《新生》,源自对尼采的创造性误读。这既是翻译史上的有趣话题,也为学术研究提供了新论题。对于鲁迅节译之处,作者标明原文、出处,自己动手重译成中文,并注明鲁迅删去的部分在哪里。晚清翻译外国文学作品时,对同一人名、地名的翻译不统一,作者对此也予以说明、校正。外文资料经由日本译者的编译,再到鲁迅手中转为中文,“二传手”式的翻译在当时并非个案。如果说北冈正子的《摩罗诗力说材源考》为我们揭示了日文译本转译成中文的过程,那么这部书则使我们清晰看出原文与鲁迅的再创作之间的游离乃至背反。

二、“今译”

鲁迅作此文时,尚喜用文言文,在句式使用上也颇多四字一句的风格,给理解造成一定的难度。《摩罗诗力说》是严谨的书面用语,力求凝练,同时又追求汪洋恣肆、铺张扬厉的风格。而作者在翻译成白话文时,则追求口语化的表达方式、追求平实的语态,二者之间相反相成、形成张力。“今译”的普及化追求,与“注释”的学术化风格,也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互补。

鲁迅当时对古文掌握的程度并未达到炉火纯青,“不通”之处也是有的,这些也都成为理解文意的阻碍。对于涉及外国文学人物、作品的部分,作者能够以相关知识储备,准确译成白话文。如鲁迅将所引文献译为“世于裴伦,不异其母”一句,便易产生歧义。是社会对待拜伦的态度像对待他母亲一样?还是社会对待拜伦的态度像他母亲对待拜伦的态度一样?似乎都说得通,这就需要查证原文才能给出正确的答案,作者在翻译时给出了符合引文原意的译文。

文言文的写作,自有其文气贯穿其中,而且在行文中常会减省掉一些词句,这需要在译成白话文时重新组织语言。从这个角度来说,或可理解作者不追求书面语式的原因了。经由作者的译笔,《摩罗诗力说》原文中那种气势磅礴的语态,转变成了娓娓道来、绵密的风格。有时作者还有意通过增添词汇的方式,增加白话的亲切感。

在谋篇布局上,《摩罗诗力说》追求一泻千里的气势,常出现一个段落占据很长篇幅的情况,考验着阅读耐心。作者重新做了分段,在不破坏原文结构的同时,有利于分清各段落之间的层次和逻辑关系。如鲁迅在介绍拜伦漂泊到海外后的创作时,使用了整整一大段。作者将其分为两段,更方便了解作品的思想内涵。

在标点符号的使用上,《摩罗诗力说》中出现的很多引文并没有加上引号,所以哪些是引文、哪些是鲁迅的话,难免会搞混淆。尤其是那些鲁迅从引文延伸开来、进一步展开阐述的地方,往往不好分辨引文截止在何处。如鲁迅引用英国人道覃关于文学对于满足人们精神层面需求的作用,即是一例。作者则凭借对外国文学的熟稔,对引文和鲁迅的话做了区分,并遵循现行标点符号规范,为引文加上了引号。这项工作看似琐细,却也在一定程度上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再如鲁迅介绍莱蒙托夫作品的内容时,间接引用和直接引用交替出现,又多处引用作品中人物的语言,使人眼花缭乱,作者也一一加以区分。作者还对《摩罗诗力说》最后一句话的语气进行了辨正,是译成反问句、还是感叹句,这既牵涉到对鲁迅文意的理解,也牵涉到对其所表达情感的理解。作者从句子中助词的使用进行推敲,同时也结合鲁迅上下文的意思,认为应该译成感叹句。

三、“解说”指暇

(一)“解说”

王得后认为,“解说”部分“是一篇精心撰写的富有独立见解的论文”。该部分注重对鲁迅思想的解读与阐发,学理色彩鲜明,与“注释”部分形成了呼应关系。

从学科划分来看,《摩罗诗力说》属于比较文学的范畴。赵瑞蕻在“解说”中追溯了“比较文学”“世界文学”的概念以及比较文学的发展史,他还明确提出:“鲁迅是现代中国最早、贡献最大的杰出的比较文学家”。这一定位,确是独树一帜。

浪漫主义思潮本身有多个分支,鲁迅在文中侧重介绍了英国浪漫派诗人及其影响,作者则系统介绍了浪漫主义的发展演变过程,并明确将其区分为“革命的(或积极的)”和“反动的(或消极的)”两种,为我们理清了这一思潮兴起的原因和历史意义。在此基础上,作者有意识地运用流传学、渊源学、媒介学等比较文学中的研究方法,对鲁迅译介他们的意义和目的做出评说,较为准确地揭示了鲁迅的创作意图。更值得关注的是,作者进而自觉地对《摩罗诗力说》中的一些观点进行评价、辨析,如尼采对鲁迅创作的影响,作者认为不仅体现在尼采的思想,还体现在“象征主义、抒情方式和语言风格”等方面,这就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思路,也赋予该书以研究性的特质,而非单纯的知识性了。

(二)指暇

如说此书的微瑕,则仍存在一些有待商榷之处。书中的一些观点带有时代印痕,如偏重于从政治取向角度,将浪漫主义思潮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类,忽视了作家思想的复杂影响来源。对具体文学人物和作品的分析,较多地依赖社会阶级分析的视角。当然,这些已被后来的研究所修正纠偏。

此处再略举几例“注释”中的疏漏处:

一是笔误,如《沙恭达罗》中的“沙”字,有时又写作“莎”。

二是解释字词有误。如“不撄人心”的“撄”字,有触动、扰乱两个义项。鲁迅强调诗人是“撄人心者”,作者将其译成“诗人,就是那些能触犯人们心灵的人”,显然不符合鲁迅的本意,从字面意义上也说不通。译成“触动人们心灵的人”则更契合鲁迅原意。

三是误译。如英国国王“显理二世”,“注释”中译为“亨利二世”,在“今译”中则成了“查理二世”。另一例是“僦毕多”,作者说“通译丘比特(Jupiter)”。这不符合现在一般译为“朱庇特”的译法,“丘比特”现一般用以指爱神。

四是对文中的批评对象,指认有误。如鲁迅指责那些“笃守功利”的“崇实之士”,赵瑞蕻认为是针对洋务派而言。实则鲁迅针对的是主张发展武备、路矿等主张,并非集矢于洋务派。

然大醇小疵、瑕不掩玉,总的来说,该书在体例上有开风气之功、在内容上有正本清源之效。即使在今天,仍有其不可替代的重要价值和意义。适逢今年是赵瑞蕻先生110周年诞辰,重新出版此书,显示出出版社宏阔的眼光和胸襟。这既是对前辈学人的最好纪念,也是既往鲁迅研究史的一个标本和范例,更为今天的研究者提供着前行的思路和滋养。因此,愿意向读者推荐这部书,也相信各位读者都能从中增进对鲁迅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