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分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7项违法行为类型,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15.1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7.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吴某丹(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叶某伟(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2万元;刘某(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市支行)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1万元。



序号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 

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丽银罚决字〔2025〕12号

 

1.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



4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5.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6.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7.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

警告,并处115.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分行

2025年12月2日

五年

 

2

吴某丹(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部)

丽银罚决字〔2025〕11号

 

对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处2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分行



2025年12月2日

五年

 

3

刘某(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市支行)

丽银罚决字〔2025〕13号

 

对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处1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分行

2025年12月2日

五年

 

4

叶某伟(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

丽银罚决字〔2025〕14号

 

对浙江松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

处2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丽水市分行

2025年12月2日

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