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生产企业和销售企业的价格行为都将得到进一步规范。
12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称“市场监管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今年1-11月,汽车销量达到了3112.7万辆,同比增长11.4%,总量稳稳站上3000万辆台阶。但看到成绩的同时,汽车行业出现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尤其是各种非理性竞争现象有待进一步治理。
市场监管总局指出,近年来,随着汽车市场尤其是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新型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价格行为也日趋复杂。实践中,汽车生产销售领域存在价格标示不规范、价格欺诈、价格串通、非理性竞争等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征求意见稿对汽车生产、销售企业给予了明确、具体、全面的指导和提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此表示,征求意见稿有效帮助企业规避可能造成的法律法规风险,在源头治理上促进企业切实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具体来看,针对汽车生产企业,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从整车到零配件生产、从定价策略到销售行为各环节的价格合规要求,主要包括:
一是实行全流程价格管理,要求建立覆盖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全链条价格管理制度。
二是规范促销与定价行为,要求返利政策清晰明确且以合同等形式约定,尊重经销商自主定价权。
三是依法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包括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以及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的价格串通行为;汽车生产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使其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等。
四是规范零配件及功能收费,明确“付费解锁”功能需告知免费期限及收费标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对于汽车销售企业,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价格行为要求。聚焦汽车新车销售环节,着力规范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促销等突出问题。主要包括:
一是细化明码标价规则,要求经营场所及网络平台真实、准确标示商品和服务信息,严格区分汽车产品价格与销售服务价格,严禁价外加价。
二是规范促销行为,要求显著公示促销规则、期限及限制条件,如实标明赠品信息。
三是细化价格欺诈形式,明确禁止误导性标价、虚假比较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四是建立风险提示机制,鼓励汽车交易网络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对显著低价行为进行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双向提示。
五是明确汽车销售企业除了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为目的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的,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引导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鼓励企业设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同时规定了六大核心机制,包括价格决策、销售合同管理、内部监督、价格应急处置、风险防控及价格合规培训机制,实现价格行为全流程管控等。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认为,合法、合规是企业经营必须坚守的底线。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积极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自觉规范非理性竞争,这不仅能有效避免企业因价格违规导致品牌受损、客户流失等问题,帮助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还能增强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度,在维护好消费者权益的同时,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将关注重点放在品牌、产品及服务上,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比亚迪、北汽集团、小鹏汽车等车企纷纷迅速响应,表示将以《指南》为指引,持续优化自身的价格管理和合规体系建设。同时,上述车企均承诺称,将严格落实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7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着眼于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针对该产业领域出现的各种非理性竞争现象,坚持远近结合、综合施策,切实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秩序。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