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3 日下午,在杭州地铁 9 号线客运中心站,一名男子身穿黑丝上衣和黑斗篷,以诡异的方式,爬进地铁车厢。

△黑丝男子爬进地铁车厢。

该男子上车前曾与拍摄者互动,在其爬进地铁车厢后,有乘客惊叫跑开。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疑似该男子本人发布的视频,配文称 " 我能(起号)成功吗 "?7 月 14 日,杭州地铁工作人员回应红星新闻称,已协助警方进行调查,警方已调取监控视频,后续将加强车站的现场监管。

国家 " 双千计划 " 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表示,男子在公众场合进行诡异表演以博取流量的行为涉嫌违法,法律后果与行为性质、危害程度直接相关。

一、行为是否违法?

1. 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性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扰乱地铁、公交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若行为导致他人恐慌躲避、场所运营受阻(如地铁延误)或人员受伤,即构成违法。

2. 民事侵权风险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若因表演直接引发他人受伤或财物损失(如推搡摔倒、手机损坏等),行为人需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民事赔偿责任。

3. 刑事责任的可能性

若行为具有明显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如制造爆炸恐慌),可能触犯《刑法》中的危害公共安全罪;若因惊吓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二、可能面临的处罚

对于轻微扰乱(未造成实际损害)行为,可以处以警告或 200 元以下罚款;引发轻微事故(如 3 人受伤)将会处以 5-10 日行政拘留 +500 元以下罚款;导致重伤 / 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则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面临 3 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更重刑罚 。

三、" 诡异表演起号 " 的行为不可取

平台规则:主流平台对 " 扰乱公序良俗 " 内容会限流、屏蔽甚至封号。

法律代价:行政拘留记录将影响征信、就业(如公务员政审不通过)。

社会评价:公众对扰民行为的负面评价可能导致账号口碑崩塌,商业合作受阻。

总之,以违法手段 " 起号 " 得不偿失。建议通过创意内容合法吸引关注,避免触碰公共秩序与人身安全的法律红线。

潇湘晨报记者曾永红 实习生涂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