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上的杂草已长到一人多高,村民杨师傅站在地头,望着原本属于自己的5亩多责任田,摇着头说:“地是自己的责任田,自己却做不了主。”在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马家村,148亩农田在秋风中荒芜。十多年前,这些土地被村集体统一流转给一家民营企业用于苗圃种植。如今,这家企业因经营困难拖欠土地流转费,土地还被撂荒,而村民想收回自己的责任田却遭到阻拦 。

“层层转包”的土地流转

2012年6月,马家村村委会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合同》,以出租的方式集中流转148亩土地,约定每亩每年流转费800元,每五年上浮5% 。合同明确规定,如果承租方不按时支付流转费,出租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然而,村民并不清楚,村委会将这些土地转包给原高陵县西阎果蔬产业带药惠管理委员会(该机构已撤销,相关职能移交给鹿苑街道办事处),后者又整体流转给高陵锦绣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简称锦绣公司)。

“我们一直以为土地是村上在管理,直到流转费被拖欠时才发现,我们的地已经被‘转手’了好几次。”村民杨师傅表示,这种 “层层转包” 的流转方式,使农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失去了对土地的直接控制权。

从互惠互利到对簿公堂

土地流转本应是互惠互利的安排。村民可以获得稳定的租金收入,企业可以获得规模化经营的土地资源,村集体则可以通过协调流转推动农业产业化。

然而,这一平衡被打破。因为在2021年之前,企业还能按时支付流转费。但在2021年后,锦绣公司因苗圃市场不景气及资金问题,开始拖欠土地流转费 。至2022年,拖欠问题愈发严重,村民至今也未收到应得的流转费。

因此,2023年初,鹿苑街道办将锦绣公司起诉到高陵区人民法院,要求支付拖欠的流转费并解除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村民感到失望。

高陵区人民法院在2023年陕0117陕民初2182号判决书中表明,法院仅支持了要求锦绣公司支付流转费的诉求,却驳回了要求解除土地流转租赁合同的诉求。判决书引用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指导意见,认为疫情期间的违约行为可部分免除责任,且土地上种植的苗木尚未销售,解除合同会造成“重大损失”。但令人失望的是,直到现在,锦绣公司也未履行支付流转费43.488万元的生效判决。

不给流转费也不返还土地

“今年五六月份,我们看到土地被撂荒,就想自己清理杂草重新耕种,没想到锦绣公司竟然派人阻拦,还报了警。”杨师傅无奈地说 。

那么,这种“层层转包”的土地流转形式是否符合法规?又是否存在隐患?10月27日,高陵区鹿苑街道办土地流转办何主任在接受采访中表示,“高陵区作为农村土地流转试点,当年的程序符合政策。只是目前苗圃市场不景气,锦绣公司资金上出现了问题”。何主任还说,锦绣公司当年总共流转了453亩土地,涉及马家村148亩,这几年的土地流转费都没给。

“由于第一次判决结果锦绣公司未能履行,为了安抚群众情绪,部分土地流转费是街办以借款或向区上申请的形式要来的,目前我们已经在今年五六月份再次起诉了锦绣公司,正在等待判决结果。”何主任表示,希望通过法律途径尽快解决这一纠纷 。

10月29日,记者检索高陵锦绣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发现,该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随后,记者与之取得联系,被告知具体情况让记者去法院了解。

法律程序仍在继续,马家村被流转的土地上杂草仍在疯长。杨师傅站在地边沉默片刻:“我不想埋怨政府监管失责,也不想过多评论试点存在的隐患,只想早日收回自己的地,重新种上庄稼。”

原标题:《“拖欠流转费 种不成庄稼 收不回土地”——西安市高陵区百亩良田陷入流转困局》